组委会公告

第11届森博会展位收费标准及优惠办法
来源:  日期:2018-06-20

 

为做好第11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(简称森博会)招展工作,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,做强做大木结构木建材、木竹工艺品、木竹日用品等林业优势行业,积极推进我国林业产业的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,把森博会培育成国际性林业经贸盛会,特制定本届展会展位收费标准及优惠办法。

一、展位收费标准

标准展位(3M×3M):4000元/个;

光地:400/M2

双开口展位:加收400元/个。

二、优惠办法

(一)自主报名参展

自主报名参展企业,在申请、审核后享受以下品牌优惠政策。符合多重条件的,按最高优惠比例享受。

1.拥有国家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、中华老字号、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品牌的企业,展位费优惠30%

2.拥有省级著名商标、省名牌产品、省知名商号、省老字号、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、省级林业(农业)龙头企业的企业,展位费优惠20%

3.拥有地市级著(知)名商标、老字号、名牌产品的企业,展位费优惠10%

(二)组团参展

通过政府部门、协会、商会等机构组团参展的企业,展位费按50%收取(不收取双开口费,品牌优惠政策不再享受)。

(三)境外企业

1.台港澳企业,展位费500/标准展位,光地按每9平米一个展位折算。

2.国外企业,由政府部门组织经森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,每家企业免费提供12个国际标准展位。

本办法由森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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